網球單、雙打比賽規則摘要
單位:分、局、盤、場。
一場球賽有五盤制或三盤制之別,五盤制者先勝三盤者為勝,三盤制則先勝二盤者為勝。
一盤球賽有13局,先勝六局者為勝,但如打成五局比五局平手時,則須打至有一方贏七局,其中如果是先打成六局比六局平手時,最後一局,也就是第13局也稱為決勝局。
一局球賽有四分,先獲四分者為勝,但如打成三分比三分平手時,則要打到有一方勝對方二分為止。而決勝局有七分,先獲七分者為勝,但如打成六分比六分平手時,亦要打到有一方勝對方二分為止。
一分的產生,有下列各種情況:
1.發球者同1分的發球權中兩個發球都失誤。
2.比賽選手身體觸球。
3.擊回時連擊或滯球。
4.未能在第二彈跳以前擊球。
5.擊球出界或未過網。
6.未死球前身體觸網或越過對方場地影響對手擊球。
發球:發球者、發球位置、發球觸網、同一分的發球、決勝局的發球。
發球者,除了決勝局外,同一局的比賽中,都由同一人發球,直到該局結束,始換對方發球。 雙打時,則依雙方四人順序,每人發一局來輪流發球。
發球位置,發球者應站在已方底線後發球,比賽雙方的得方加起來是零或偶數就在中央標誌的右邊發球,如果是奇數就在左邊發球,應發向斜對角的發球落點區。發球者所站的最外圍位置不得超過邊線的延長線。
發球觸網進發球落點區則該球重發,否則則屬發球失誤。
同一分有兩個發球權,第一球發進,不再發第二球;第一球不進,應再發第二球;雙發失誤,失一分,移向另一邊發球。
決勝局的發球由雙方輪流發球,第一位開始先發球者只有一分的發球權,就應換對方發球,以下之發球則都有兩分的發球權,也就是說當雙方的得分加起來是奇數分時就要換方發球。發球的位置的更換一樣遵守零偶在右奇在左的原則。
接發球:必須俟球落地後始可回擊。 雙打時,以一盤為單位,接發球者各選擇固定接右區的發球或左區的發球。
交換場地:打完奇數局時、決勝局得分是六的倍數時。
打完奇數局(雙方的局數加起來),雙方應交換場地比賽;
決勝局時,雙方得分加起來是六的倍數亦應交換場地。